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肉类产品市场秩序,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我县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主要征集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冻库、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餐馆、烧烤店、夜排档等市场主体以下违法行为:
1.生产经营的肉类产品中添加有“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
3.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4.生产经营肉类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5.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
来访或来信: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199号,邮编:435300)
2.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诬告他人。
3.对提供违法线索的举报人,我们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4.对涉嫌敲诈勒索等线索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