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高的达188.95%,如果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高的达219.57%。有1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高的达60.15%。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超过半数地方政府指望卖地还钱,在36个地区中,有4个省、17个省会城市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7746.97亿元,占这些地区债务余额的54.64%。
另据报道,某市市长就4万亿地方债问题给出了掷地有声的答案,卖地解决。
当前,中国各地方政府的发展模式就是,这边通过借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而那边,则通过卖地取得财政收入作为还债来源。“卖地还债”已经成为常态。
这样的发展模式,关键就是要房价节节攀升,房地产市场“兴旺繁荣”,才能推动土地市场持续走热。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市场仍抱乐观预期。
不过,在“国五条”及细则的调控下,房地产市场热度大减,土地财政也难以为继。
国家统计局6月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进一步下滑至97.26点,比上月回落0.09点。数据还显示,今年1-5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17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1%,降幅比1-4月份扩大4.5个百分点。
地方政府应该放弃通过卖地解决债务的希望。不过,如果离开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依靠什么偿还债务?
财政部和银监会此前表示,除财政收入外,中国地方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增强偿债能力。有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出售其所掌握的其他营利性地方国有资产来偿债。
有分析显示,不考虑土地出让金,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近20万亿元。仅仅将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就足以清偿地方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