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中心迅速指派株林法律服务所主任陈明喜承办此案。陈明喜赶赴武汉事发地,走访相关人员,调查了解具体案情,并组织死者家属与厂老板进行调解协商。在前几轮的调解中,双方因赔偿问题意见不一,相持不下。
为了打破僵局,陈明喜先消除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再释法讲理,经过反复调解,厂方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陈某、周某家属各75万元。
7月上旬,蕲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株林镇工亡农民工张某、陈某、王某的家属争取死亡赔偿金共计114.5万元。
据悉,上半年,蕲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2件(其中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80件),其它援助事项1025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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