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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房地产非支柱产业”说法经查不实

2013年03月26日 16:11     小编:蔡蔡     |0     点击: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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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3月24日表示,“很多人都说房地产业作为支柱性行业,我查了一下文件,没有这句话。”该表态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许多网友纷纷在网上“晒出”文件,多份文件显示房地产在2009年前曾被中央明确称为支柱性产业。业内人士表示,“过去多年,是否强调房地产的支柱性地位,与经济大势关系联系密切,经济大幅波动时,更容易强调房地产对经济拉动的作用。”

  多文件提及房产地位

  朱之鑫此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答问时说,“很多人说把房地产作为支柱性产业,我查了一下文件,没有这句话,我们提出是把建筑业作为支柱性产业。”他认为重要的是保障好生存性需求,保障好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房地产有无泡沫现象,很难用一句话回答。

  该说法立刻引发质疑。昨天,包括有“任大炮”之称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等业内外人士都公开表示房地产支柱性产业地位曾被多个文件提及。

  记者随后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就提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分析称房产支柱地位事实存在

  事实上,在此前的199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有类似“使居民住房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积极培育住房等新的消费热点,使住房建设真正成为重要产业”的提法。

  2003年之后,房地产支柱性产业地位也多次被提及。

  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08年12月上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明确重提房地产的支柱性地位,称“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作用结合起来”。

  昨天,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对记者表示,从多年房地产和经济发展历程看,种种数据都可以显示,房地产对就业的拉动,对经济的拉动是很明显的,不能否定。房地产事实上的支柱性产业地位,是客观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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