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次公示
湖北省蕲春县蕲河河口至西河驿段航运开发工程项目现已委拖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环发2006[28号]),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蕲河河口至西河驿段Ⅲ级航运开发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地处黄冈市蕲春县境内。
(3)建设内容与规模:航运开发工程范围为蕲河河口至西河驿段,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总长为20.15km)、护岸工程、航标及港口工程。
(4)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冈市港航海事局
联系电话:153277002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3911039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国际港D座20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本项目的要求,本项目在动工建设前将编制环评影响报告书,并报湖北省环保厅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图1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的范围之内。
(2)起止时间: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的工作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评价单位承接项目后的信息披露,下一步的环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在得出环评结论后,评价单位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届时公众可参考环评单位的工作成果提出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