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蕲春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条例》,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支持单位职工安居工程,收到明显效果。
今年1至4月份,归集住房公积金4615万元,完成年计划任务9761万元的46%,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21万元。自2006年以来全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6亿元,全县267个单位19551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实现了正常缴交,覆盖率达75.6%。先后为671户干部职工修建和购买房屋提供支取和贷款7300万元,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跨越式发展,极大地维护了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条例》,实现公积金依法管理,该办事处成立归集工作专班,采取宣传造势、上百家门、知百家情,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以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低比例低、欠缴以前年度的单位作为归集突破口,采取“保、建、提、补”等多项措施,形成归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