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青石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规划办、派出所执法人员,对该镇桔子林村十一组蔡某违法新建石材加工厂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正在施工的建筑物进行了现场拆除。
桔子林村九组村民蔡某原办有小型石材加工厂,拥有锯机两台,2012年在全县石材综合整治工作中被县人民政府依法关停。蔡某心有不甘,未向村委会报告就私下与当地农户协商,以租用方式非法占用1亩退耕林地新建石材加工厂。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在每日例行动态巡查中发现该宗违法占地行为,立即制止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
青石镇政府迅速组织国土所、规划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及时制止了蔡某的违法占地建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