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一嗜酒男子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取保候审不久,便再次醉驾造成追尾。11月28日,汪某因两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被蕲春警方移送起诉。
今年45岁的汪某是蕲春县漕河镇居民。今年7月,他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蕲州镇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41.16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汪某不仅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还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11月21日21时许,他又骑车再次在漕河镇中轴线处追尾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致自己腿部多处骨折。事故处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高达125mg/100ml。将其送医的同时,民警抽取血样送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确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0.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蕲春房产网编辑:胡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