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朱某都是蕲春县檀林镇电器经营户,由于经营范围相同,在生意上难免有竞争。因朱某善于经营,生意红火,而陈某的生意日见冷清,门可罗雀。
22日一大早,二人同时开门,准备开始新一天的经营。眼见四下无人,早就对朱某生意眼红的陈某马上拿出扳手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左手手臂多处淤青,右手大拇指虎口处鲜血淋漓。
接到朱某报警的檀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将陈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可陈某却极力否认自己殴打过朱某。
因为当天发案时间是清晨,没有直接目击证人,加上发案时间短促,给调查取证增加了困难。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全力寻找案件线索。
经过近3个小时的仔细排查,民警终于在距离案发地约10米处一家超市门口安装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陈某殴打朱某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