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府投资审计,重拳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该局不断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监督力度,围绕工程立项的科学性、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工程预算决算的真实性,以及执行“四制”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堵塞各个环节管理漏洞。如在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跟踪审计中,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向业主单位7次提出整改建议,向相关参建单位和个人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11份,通过全程跟踪,减少了损失浪费。2008年以来,该局通过对四个工业园区、城区路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区排水改造工程、城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工程,以及交通、水利、农田土地整理等23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累计审计总金额14.47亿元,审减虚计工程量、高估冒算金额达2.83亿元。审计成果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2010年,蕲春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全市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这几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连续被上级审计机关评为审计项目,并吸引多家外省外县审计机关到蕲春学习取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二、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不断加大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充分体现审计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建设性作用。一是通过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自觉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用好投资决策权、资金分配权、资产处置权和费用审批权。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发挥了促进作用。二是通过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权力运行情况、廉政情况、重大决策和民主理财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针对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为党委政府考核干部的政绩提供了依据。三是通过审计监督,揭示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中存在乱用权以及渎职等行为,通过发现经济案件线索,从源头上堵截腐败行为的产生。该局了建立与纪委、监察、司法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通过办案子,揭违纪,惩腐败,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
三、强化民生资金审计,促进公共财政管理规范。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加强微观审计的同时,注意从政策、机制、体制上分析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谋士”。凡在审计中发现上一年度指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列为重点跟踪对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审计工作动态和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整改不到位情况。通过开展民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进一步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保证了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一是高度关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财政资金分配及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做到制度化,有效地防止了截留、坐支、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二是高度关注涉农政策落实。先后对19项涉及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安全饮水等国家惠农惠民专项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和调查,每一项审计结束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审计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全力督促整改,规范管理。三是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重点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出的问题,迅速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纠正,被审计单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四是高度关注“三公一金”和“小金库”治理。坚持把查处“三公一金”和治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审计重点,关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财务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情况和支出结构的动态变化情况。近年来,县审计局共查出部门单位设立“小金库”13个,涉及金额100多万元。
四、强化经济案件查处,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标本兼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对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在梳理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完善财经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促进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审计情况反馈通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和追究。在审计监督中,一旦发现经济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近几年来,该局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重大经济案件14起,3人免职,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判刑。审计监督在治理经济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了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