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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房地产须找出影响房价上涨的非市场因素

2013年05月22日 14:56     小编:蔡蔡     中国经济网|0     点击: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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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了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数据。数据显示,房价环比、同比上涨的城市分别达到67个、68个。各大媒体在报道这些数据时有一些微妙的区别,区别在对“国五条”政策效果和房价未来走势的判断上。

  有媒体在报道时,强调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多而且上涨幅度大,高涨幅为13.7%,比3月份高出2.5个百分点,认为“国五条”落地一月之久,难掩房价上涨态势,并预言年内房价难以实质性下跌。有的媒体则在报道时强调环比增幅和平均价格涨势,认为环比增幅较3月趋缓、平均价格涨势放缓,“房价持续上涨趋势”得到了初步抑制,进而从侧面肯定了“国五条”的调控效果。

  二者对比发现,他们的争议点在“国五条”是否有效上,共识是房价还会上涨。其实,“国五条”究竟对抑制房价起到了多大的效果,没有人公布过专门的计量研究成果,很难得出明确结论。如果说“国五条”有效,就无法解释九成以上城市的房价依然同比上涨,更无法解释未来房价的上涨趋势和上涨预期。如果说“国五条”完全没效果,似乎又无法对同比增幅和平均价格涨势放缓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其实,对平头百姓而言,他们更关注的是房价何时能不再上涨,何时能买得起房子。“居者有其屋”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过高的房价给了民众太多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政府应该做的是完善调控机制,让房价切切实实不再上涨,甚至降下来。

  一般来说,相对数比数更有意义,可在老百姓买房子这件事上,就目前的高房价和低工资而言,数比相对数更重要。即使房价增幅只有零点几个百分点,而工资涨幅达到几个百分点,从数上说,工资的增长量也赶不上房价的增长量,买房依旧是老百姓遥不可及的梦想。更何况二者的涨幅悬殊没有这么大,并且房价月月涨,工资未必年年涨!

  无论环比趋缓还是同比趋缓,对房价所呈现的上涨趋势而言,意义都不是很大。高房价已经把利益集团“炼成”了抵抗调控政策的顽强“斗士”。他们一直以“市场需求”为由,为房价上涨辩护,试图让官方、民众接受房价应该上涨的“事实”。

  在任何一个城市,找不到商品房库存量的确切资料,更没有住房空置率的权威数字,有的只是房地产商自卖自夸、喊高房价。据刚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46769元。在菜价高、衣服贵、油价涨、学费高等背景下,这点工资能买得起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吗?没有足够的购买人群,支撑房价的需求究竟在哪里?

  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调控机制会让弱者愈弱、强者更强,当强弱力量不对等时,弱者的交易意愿不得不屈服于强者,自由、平等和公平等市场的基因就会被“隐性化”,这是市场对自身的否定。市场自身的否定因素,在很多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都会显现,比如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没有需求支撑的房价畸高恰恰映射出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市场因素需要市场手段调控,而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则应该针对房价上涨的非市场因素采取非市场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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