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蕲春县重磅出台房地产“十五条”新政。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行分时段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如今已过去一个多月时间,许多购房者也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根据新政,按总房款3%比例进行补贴政策将于9月30日结束,倒计时22天!
对于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含住房性质公寓)的家庭,分时段对购房人实施差异化购房补贴。购房人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税票、契税票据、身份证及银行卡等必要资料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补贴,住建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送财政部门复审,财政部门报县政府审批后,直接支付到购房人银行账户。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全款3%的比例给予补贴;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的,按1%的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不低于同等比例的补贴。
补贴时限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申请购房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位于漕河城区、城南新城。
(二)
购房首付款税票日期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必须在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内,补贴时限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申请补贴额度与备案时间相对应的补贴标准一致。
(三)
同时符合两类购房补贴条件的,由申请人在“ 人才购房补贴”或“普通购房补贴”中选择一种类型申请,申请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12月31日。
(四)
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必须本人在我县工作,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且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普通购房人员只须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注意
2022年7月1日前,在《蕲春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处于“暂存”、“提交”或“备案”状态的,购房人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购房补贴所需资料
普通人员申请购房补贴
《蕲春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税票、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票据、身份证和银行卡等。
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蕲春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聘任合同、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税票、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票据、身份证和银行卡等。
办理地点
城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2楼房地产交易中心7号购房补贴窗口
购房申请审批流程
第一步
购房人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第二步
购房人填写《蕲春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申请表》,选择“人才购房补贴”或“普通购房补贴”,并按相应的申请类型收集全部申请资料。
第三步
购房人(或委托开发企业)向县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送购房补贴申请资料。
第四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人是否符合补贴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购房人出具收件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向购房人说明原因。
第五步
县住建局房地产业管理股汇总申请资料后,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复审、局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六步
经县住建局审核同意的,集中报县财政局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七步
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的,集中报县政府审批。
第八步
经县政府审批同意的,由县财政局按对应的补贴标准直接拨付到购房人银行账户。
政府购房补贴,真金白银的优惠,难得一遇的置业时机!总房款3%的购房补贴仅剩最后22天,而商品房合同备案也需要时间,还在犹豫的你,真的要抓紧时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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