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蕲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宗地坐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2011-01 |
刘河镇桥南蕲太路东侧 |
14938.8 |
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 |
≤1.8 |
≤20% |
≥30% |
400万 |
900万 |
20万 |
2011-02 |
刘河镇桥南蕲太路东侧 |
2902.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时间:2012.4.9日
四、拍卖地点:
地点在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座26层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1、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座20层1室
联系人:林世雄(027-82606673 15207195408)
开户单位: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市花桥支行